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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万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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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加建属于违建吗 业主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吗

添加时间:2020年7月29日 来源: 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mqlslllaw.com/

  谢万扬,深圳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房顶加建属于违建吗

房顶加建属于违建吗

一、如果在自建房顶搭建相应建筑应当取得城镇规划管理部门的许可,未经许可的擅自搭建的都属于违章建筑。但只要没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没有妨碍城镇市容管理、没有影响城镇统一规划的,一般不追究。

二、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违建多久后不能拆除

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处理》第4条;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第5条;直辖市、县;;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房顶加建属于违建吗如果房顶加建行为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肯定是属于违建,有关部门是可以对房顶加建的违建进行拆除。在房顶加建之前如果不确定自己的建筑是否违建,不妨先找专业律师帮助你看看怎么样解决。

业主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吗

业主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要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所以业主是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并且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等内容进行约定。

未签物业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未签物业合同,业主也要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业主就应该交物业费。

退一步讲,即使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已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一般情况下也要交纳物业费。

值得注意的,如果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商、业主等都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经催告后物业公司强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因为此时双方实质上未存在合同关系,当然可以不交物业费。

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要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所以业主是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并且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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