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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破中介公司的行骗伎俩

添加时间:2018年5月10日 来源: 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mqlslllaw.com/
 
目前有的中介公司“挂羊头买狗肉”打着某公司的招牌,实则与之并无任何关系,从事无照经营,招徕顾客;也有的是自然人从事租房业务,收取中介费。他们大都打着“租房中介”的招牌,开具白条收据,收取定金,帮顾客租赁房屋,事成之后收取佣金,然后一走了之。这样无论对出租方或是承组方都会埋下不安全的隐患。 
 
有的中介公司擅自扩大经营业务,以经营范围中“信息服务咨询”为幌子,混淆经济业概念,从事专业的房地产中介经济业务。还有的中介公司,在交押金的时候声称,如果顾客对所看的房子不满意时,可退还押金。但当你要求退还时,中介公司就会以各种借口拒绝,往往让顾客有口无凭,难以索要。但即使是合格的中介公司,有时也会存在不少问题,如果不注意,随时可能吃大亏。这些问题主要有:  
 
押金难退。
 
在交押金时大多数中介公司声称,如果顾客对所看的房子不满意时,可退还押金。但事实上,中介公司会以种种借口拒绝:有的中介公司表示将提供另外的房子给顾客看,请消费者另订时间;有的表示已按顾客要求提供了房子,至少也要从押金中扣除一部分服务费或信息咨询费;有的对押金的解释同最初的说法不同,例如在一定时间内或提供一定的服务后,押金不再退回;有的认为顾客与房主私自联系,违反协议内容,押金不再退回;还有的在押金收据上写着“信息咨询费”或“服务费”,让顾客有口无凭,难以索要。 
 
信息不实。
 
某些房屋中介公司掌握的房源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在报纸或其他媒体上求租信息得来的,然后把反馈信息进行记录、归类、汇总以后就变成了自己掌握的房源来源,然后再刊登在报纸上。这些反馈来的信息限于人力、财力等各种条件限制,不可能或者根本无法核实。但为了拉住顾客,赚取服务费或信息费,中介公司往往不管实际情况,大包大揽,先让顾客交钱再说。因此很容易造成信息不实,甚至出现假房主行骗事件。 
 
所以,无论是房屋买卖还是租赁,在选择中介公司的时候都要小心谨慎,提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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