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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物业管理的主要机构

添加时间:2017年9月14日 来源: 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mqlslllaw.com/
  物业管理工作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往往难以由某个企业或个人单独完成,而是由多个不同的专业企业和个人共参与,最终实现管理目标。参与物业管理的主要机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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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发商:开发商参与物业管理主要表现在:首次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设施进行前期物业管理,但是应防止其作为业主之一单独进行部分或者全部物业管理活动,以保障其他业主的物业管理主体地位。
  (2)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中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充分体现业主的自治管理权。
  (3)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受业主大会委托,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督或者实行自治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同时协调处理个别业主权益与大多数业主权益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4)物业管理者:是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直接从事物业管理的专门机构。
  (5)各类专业服务公司:主要是指那些为物业管理工作配
  套服务的专门机构,如专业清洁公司、保安公司、园林绿化公司以及各种设施维修服务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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