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5361075198
律师信息
谢万扬-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谢万扬律师

  • 律所:

    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361075198

  •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11008号豪方天际广场21F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

添加时间:2017年8月27日 来源: 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mqlslllaw.com/
  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介绍。
  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本条第2项至第6项费用支出是指除工资及福利费以外的物资损耗补偿和其它费用开支。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利润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胶南市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费指导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建筑面积)平方米?月
  服务得分   收费
  等级   基 准 收 费 标 准
  居民住宅   商业网点   餐饮娱乐网点
  95分以上   一 级   1.00元   1.10元   1.20元
  90分-95分   二 级   0.70元   0.80元   0.90元
  80分-90分   三 级   0.50元   0.60元   0.70元
  70分-80分   四 级   0.40元   0.50元   0.60元
  60分-70分   五 级   0.30元   0.40元   0.50元
  55分-60分   六 级   0.20元   0.30元   0.40元
  50分-55分   七 级   0.15元   0.25元   0.35元
  30分-50分   八 级   0.10元   0.20元   0.30元
  注:1、得分在30分以下的住宅小区不得收取公共性服务费;
  2、具体收费标准尾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属一级收费标准的住宅小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可在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但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50%。

联系电话:15361075198

Copyright 2018-2024

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