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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将对二手房中介进行考评 严禁偷逃税费

添加时间:2017年7月31日 来源: 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mqlslllaw.com/
  在二手房交易中,常有中介机构给交易双方支招避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严禁各类中介机构参与或协助交易双方偷逃税费。
  
  合肥房产局将严格执行“先税(费)后证”,严格完税(缴费)凭证审核。凡房产交易事项,一律先审核完税(缴费)单据,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税费单据审核要按程序进行,严格岗位责任、严格管理责任和操作权限,并加强对业务操作的全过程监督,杜绝违规操作和越权审批、减免。
  
  同时严格财务及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的信息沟通,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涉税涉费信息。在涉税(费)业务信息平台运行前,要将涉税涉费业务的具体情况向财税部门主动通报,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处置和上报。
  
  各类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违规经手交易税费,不得在房产交易中以各种名目参与和协助交易双方偷逃税费,不得参与违规经营活动,并对员工的从业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形成约束力,合肥市房产局还将强化督察和考评管理,将会同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按照规定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经纪行为实行动态管理,并实行年度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对投诉较多的中介机构,将重点整治并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依法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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