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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启用二手房计税价核定新法

添加时间:2016年9月26日 来源: 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mqlslllaw.com/
    记者日前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该市于6月1日起启用《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办法》,正式取消实施6年的基准房价制度,此次调整后,二手房市场上“阴阳合同”的现象有望终结。
    据介绍,实行新的计税价格核定办法后,存量房交易将实现“对号入座”,通过政府采购,中标的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对合肥市各住宅小区的住房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和评估,相关部门在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调查和评估的数据基础上,联合发布各住宅小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计税基准价格每季度公布一次,与市场实际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一直以来,全国很多地方均实施基准房价制度,二手房交易参照区域的基准价缴纳相应税费,由于区域基准价相对偏低,让部分二手房交易当事人有机可乘,故意把成交价“做低”,尽量靠近区域基准价来偷逃税费,俗称“阴阳合同”。据悉,此次调整后将直接导致二手房买卖中的“阴阳合同”失去操作空间。同时,自即日起,合肥市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办事流程与原先基本一致,唯一调整的就是取消了原先在房产局登记窗口进行的基准房价审核,改为在财税部门进行计税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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