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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费的退还 设立地产中介条件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3年2月18日 来源: 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mqlslllaw.com/

 谢万扬律师,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中介费的退还

  核心内容:通过房屋中介买房,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房子最终没有成交,当初付出的中介费是否需要退还呢房屋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签订购房合同,无论购房合同是否履行,还是要付中介费。除非有合同约定的情形,不予退还中介费。下面由的为您解释这一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中介费是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相亲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


  一些市民在通过中介购买房屋时,想着房子都没买到,凭什么还要中介费其实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中介合同应该是居间合同,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任务就是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房屋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中介公司的任务就完成了。无论购房合同是否能够履行,中介费是要付给中介公司的,除非中介合同另有约定。


  若当初中介曾经写明;如果因为买方或卖方的原因没有交易成功,中介费不退;,还需要退中介费吗中介属居间方,居间方促成买卖协议的签订,且居间合同有约定不予退费的情形,因此中介方可以不予退还中介费。


  近年来,无论是房管部门或者是消费者协会都会接到多起中介乱收费投诉。这些部门处理时,一般会先看买方与中介签订的居间买卖合同对收费是如何约定的。问题是,很多合同写得比较含糊,诸如有购房者将钱交给了中介委托办理贷款,合同上居然只字未提。


  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要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房屋中介费的收取应该注意的具体事项包括: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设立地产中介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中介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较快,在活跃市场、促进交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大家知道设立地产中介条件有哪些下文将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设立地产中介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承办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主体,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置进行了规范,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②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③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④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程序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到该业务发生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义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①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②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③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④按照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⑤依法缴纳税费。


  ⑥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要设立地产中介需要的条件也是有规定的首先要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其次有固定的服务场所,还要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等,如需了解更多欢迎登陆官网,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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