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5361075198
律师信息
谢万扬-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谢万扬律师

  • 律所:

    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361075198

  •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11008号豪方天际广场21F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租房客提前退房协议怎么写 办公租房协议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添加时间:2023年2月3日 来源: 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mqlslllaw.com/

 谢万扬律师,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租房客提前退房协议怎么写

  租房要签订协议,才能为之后产生纠纷,亦更好的解决方式,但退房时,同样也需要签订协议,特别是提前退房的,会有很多争议产生,写清楚对双方都有利,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租房客提前退房协议怎么写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租房客提前退房协议怎么写

租房退房协议范本

  甲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对房屋的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三、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


  8、 尽量找房主直接签约。


  9、 找中介一定找正规中介大中介,租房合同一定要签订。


  10 、签订合同要看仔细,需要添加的就要求房主添加,有对你不利的条款要求删除,如果拒绝,这房子宁可不租免得日后麻烦。


  11 、在中介租房一定分清房子是三方协议的居间还是完全委托代理的房屋银行。中介合约要仔细看清楚,不明白的要问,不合理的要提出来。如果有异议可以当天不签约上网问问再做打算。看房定金要谨慎,免得受骗。


  12 、拒绝二房东,不要从二房东处租房子,没法律保证容易出事。


  13 、谨防中介内部人员冒充房东,你务必看到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14 、中介签约的合同必须当天盖章,不盖章的要谨慎,可能无效。这类情况你的房租不要给他们。


  15 、做房屋物品清单要让对方详细写清各家电数量和型号,免得出事。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租房客提前退房协议怎么写的内容,由此可知,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必须记住,想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出现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一方当事人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





办公租房协议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现如今,许多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都会为了减少资金的成本,租赁一些私人的房屋可以供办公使用的房屋,而在签订这些租房为办公用途的房屋协议时,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办公租房协议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办公租房协议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


  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二、租房纠纷的类型以及处理方法

  1、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问题,在分清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2、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


  3、其他方面的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三、交租房押金的注意事项

  1、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


  2、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详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3、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该全额退还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办公租房协议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的内容,由此可知,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用途主要写明是办公使用、租赁期限等等。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联系电话:15361075198

Copyright 2018-2024

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