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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万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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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质量问题该找谁投诉 房子赠与他人后可以撤销吗

添加时间:2023年1月4日 来源: 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mqlslllaw.com/

  谢万扬律师,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子有质量问题该找谁投诉

一、房子有质量问题该找谁投诉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单位赔偿。

因商品房质量保修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三、房屋质量的保修期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房子赠与他人后可以撤销吗

我和陶某登记时,她已怀有3个月身孕。2011年,陶某生下儿子张小某。2012年,我们因性格不和,双方约定:期间共同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归儿子所有,我每月支付1500元生活费。2012年,通过亲子鉴定,我发现张小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我能否要求撤销将房子赠与“儿子”的行为

律师答复:

你可以撤销将房子赠与“儿子”的行为。根据《》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你赠与的前提是孩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而鉴定结果却表明该小孩并非你亲生。另外,陶某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你可以要求她给予一定的赔偿。

法律特征:

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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